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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发布时间:2017-03-08    字体[ ]

  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
2017年第3

 

一些春季常见食材,如果烹调方式不当、处理食用不当,有可能造成中毒,危害公众健康。为防止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,维护公众健康,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:

一、不煮熟煮透导致食物中毒的食材

    (一)东北油豆角

生的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,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,毒性成分未被破坏,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,一般2~4小时发病,最快数分钟发病。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四肢麻木、胃烧灼感、心慌和背痛等,此外还有头晕、胸闷、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。提醒公众尤其是食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。具体方法为: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,洗净的豆角浸在开水中,至水再次沸腾后,煮一段时间,待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,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,口感没有豆腥味,再进行炒、煎、炸、炖等,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,切忌急火短时嫩炒。此外,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要去除,因为这些部位的毒素含量较高。

(二)鲜黄花菜

鲜黄花菜,含有一种叫秋水仙碱的毒素,经肠胃吸收氧化为“二秋水仙碱”,有较大毒性。中毒症状为口渴、喉咙有烧灼感、发热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疼和肾衰竭,随后伴有呼吸衰竭并引起死亡。建议食用前将鲜黄花菜在开水中焯一下,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、冲洗,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,再行烹调,可保安全食用。

(三)豆浆

    未煮熟烧透的豆浆不宜饮用,否则对人体有害,甚至可能引起中毒。

生豆浆中含有皂甙、胰蛋白酶抑制剂和维生素A抑制剂等,对消化道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,可引起充血、肿胀和出血性炎症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和腹痛等症状,还可抑制蛋白酶致甲状腺肿等毒副作用;胰蛋白酶抑制能选择性地与胰蛋白酶结合,形成稳定的复合物,从而使胰蛋白酶失去活性,致使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的过程中受到抑制,妨碍膳食中蛋白质的消化、吸收和利用,降低豆浆的营养价值。

要想充分利用大豆中的蛋白质,就必须通过充分浸泡、磨细、过滤、加热等处理方式,来消除胰蛋白酶抑制剂的不利影响。当生的豆浆加热到80℃~90℃时,会出现大量的白色泡沫,这是一种“假沸”现象,此时的温度还不能破坏豆奖中的皂甙物质。正确的煮豆浆方法应该是,在出现“假沸”现象后继续加热3~5分钟,使泡沫完全消失,煮熟烧透后方可安全食用。

(四)木薯

木薯中可以析出游离的氢氰酸,食用未经去毒或去毒不完全的薯块可能会引起中毒。主要临床表现为组织缺氧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,严重者出现呼吸、回流中枢麻痹而死亡。正确食用方法为:先剥去内皮,反复煮沸,能祛除内皮约90%氢氰酸,煮木薯的汤不能饮用。或者将木薯先在清水中浸泡6天,每天换清水1次,然后再切片、晒干备用或煮蒸食用。

 

二、处理不当、误食导致食物中毒的食材

(一)红尾鱼

红尾鱼,俗称:红尾巴梢、尖嘴,学名为蒙古红鱼白、拟赤梢鱼。属鲤形目,鲤科,鳊亚科。红尾鱼肉瘦少脂肪,肉质银白细嫩,口味地道,是上好的美味菜肴。但红尾鱼觅食蟾蜍(也叫蛤蟆)卵,不慎误食用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或腹泻等症状。春季是蟾蜍(也叫蛤蟆)产卵季节,应避免食用红尾鱼,以免引起中毒。如要食用,应去除内脏和鱼卵,清洗干净,煮熟煮透。若不慎食用导致中毒,需及时送往医院救治。

(二)发芽的土豆

 

土豆发芽会产生一种叫龙葵素(又称茄碱)的毒素。如果一次吃进200毫克龙葵素(约半两已变青、发芽的土豆含量),15分钟至3小时就可发病。最早出现的症状是口腔及咽喉部瘙痒,上腹部疼痛,并有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。

(三)青西红柿

 

 

在尚未成熟的西红柿中,“番茄碱”含量较高。如果一次吃较多的未成熟西红柿,就会出现头昏、恶心呕吐、流涎等中毒症状,重者可能危及生命。因此,要选熟番茄食用。

(四)苦葫芦瓜

葫芦瓜又名瓠瓜、瓠子、蒲瓜等,通常味甜,但也有极个别葫芦瓜由于生长过程中受异常气候及土壤等因素影响,产生变异,携带苦味基因。甜葫芦瓜有大量糖分、蛋白质、有机酸和多种维生素,可以放心食用,但苦葫芦瓜含有一种植物毒素—碱糖甙毒素,苦葫芦瓜的毒素受热不易破坏分解,误食数小时后就会发生口干、头昏、恶心、乏力、嗜睡等症状;严重者则会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绞痛、腹泻、脱水,甚至带有脓血等类似于中毒的症状。

如果不小心误食了“苦葫芦瓜”,就要到医院采用催吐、利尿等方法对症处理,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药物。关于网络上流传“喝蛋清”解毒的做法,建议不要尝试。

一旦发生东北油豆角、红尾鱼等食物中毒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及时到医院就医,不要自行乱服药;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,留存食品以备检验。